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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全部都是我。



  下午,一個高中的死黨敲我。
  說她很想見我。

  我向她說了爸爸跨年夜要開刀住院的消息。
  我明白只有她能懂了。
  她要我好好珍惜,多陪陪他。
  我知道。



  然後她突然之間告訴我。

  「妳是我很重要的人喔!
   是會常常想到的那種,就算過了好久好久。
   以前還不這麼深深的覺得。」

  我嚇到了。
  但是我微笑了。
  因為她也是我很重要的人。

  回首高中時代。
  小高一懵懂的時候。
  我真的、真的真的很依賴她。

  然後她說。

  「以前我真的是太笨了。」

  我不解。

  「其實我以前覺得妳有點壞。
   還很愛黏人。
   愛跟我吵架,很討厭。
   愛生氣、愛計較。」

  我笑了,加上兩點:小心眼、怕寂寞。
  我們都有「還小」的那些時候嘛。
  我真是個不討喜的人。

  可是說真的。
  我想起她的時候,我總想到一些好事。
  像是我們做過的瘋狂的事。
  或者她教了我一些東西。
  她是那樣的飄忽而獨特。
  有很多特質是我想學也學不來的。

  「以前我覺得妳好煩。
   可是現在卻很懷念那些時候。
   現在反而變成我想找妳。」

  其實,我也很想妳啊。
  很多時候。
  寂寞的時候、快樂的時候。



  「
大一妳很忙,我還很生氣咧!
   
會想著,妳怎麼不在旁邊。
   自從上了大學,妳就常常不見,真是不習慣。
   我記得我還跟妳說:『那等妳有空再來找我好了!』
   還有……可能要等到妳畢業以後才比較有空。
   還有……可能你畢業以後也沒空,就永遠沒空下去,就永遠不要找我好了= =。


  其實我只記得一點點。
  不過我大笑了。

  「那時候真的是太不習慣了,竟然還生氣,好蠢喔!」

  『好可愛喔!原來妳是因為不習慣才生氣。:)』



  我想到當初看到七色彩虹裡面沒有我的顏色的失落,告訴了她。
  她說,妳偷看!!!
  我說,嗯。
  她說,可是我明明就有說不准偷看!!!
  我說,可是那是部落格又沒鎖,是光明正大的看。

  她說,現在都是有歷史的人了,所以七色彩虹裡也有我。



  我們提到了之前吵架的事情。
  我只記得一次大吵。

  結果她說我們還吵過很多次。
  我問她是什麼她也記不得了。
  總之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後來我們下了結論。

  大吵的事情,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和一個男生喜歡我打電話告訴她有關。
  原來我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那種。
  我還以為當初吵架只是單純的因為她誤會我和那個男生出去玩很多次。
  我明明就沒有。
  不過現在回頭看看,實在太好笑了。





  很久很久以後。
  我也許已經不是那個愛黏人、愛生氣、愛計較、小心眼、愛吵架、很討厭的女生了。

  不過我還是我。




  請不要忘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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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娃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