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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汗滴,順著她的背部的曲線滑下。
看著透明的寶特瓶反射著那些打籃球的身影。
她想起了生命裡曾經出現過的兩個男人。
天差地別的男人。
確實是這樣的。
如果這兩個男人,一個是天,那麼另一個就是地。
一個是善,另一個就是惡。
一個是激情,另一個就是溫情。
她喜歡籃球是國三的時候。
原本她並不喜歡運動,那些爭奪或者奔跑在她眼裡都是可笑。
只不過一次的體育課,她卻發現自己似乎還蠻適合這個運動的。
或者,即便不適合也是一種快樂。
高一升高二那個暑假。
因為喜歡的男孩,她打了一個夏天的籃球。
只是喜歡在那一點點守衛或者同隊的瞬間,換一點親近或者相視而笑。
不過,那些都和兩個男人無關。
要她談。
她會比較喜歡那個現在還是朋友的男人。
仍舊可以約出來打球。
或者,談吐心事的。
那樣自然不虛偽。
另一個男人是記憶裡的一部分,不過,已經沒有再置放入新的回憶。
斷的乾乾淨淨、清清楚楚。
打籃球這種運動。
她覺得和喜歡的人一起最好不過。
無論是不是分在同一隊。
如果在同一隊,進球的時候互相的喝采是一種默契;
互為敵對,那麼在防守對方的同時也是一種親近。
這對於向來對喜歡的人會害羞的她很好。
於是她漸漸愛上了這個運動。
國三的時候是喜歡,現在,則是喜愛。
雖然她總是進不了太多球。
至少,心裡的擦板得分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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