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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閩南語俗諺,是在說對於別人沒有同情心,覺得事不關己,就算別人的孩子死光了也沒關係。

  女人和男人說好了在一起一輩子,於是走向了愛情的終點,走向了另一個起點:婚姻。結了婚,開始的幾年還好,生了小孩以後,什麼都變了。也許是兩人的事業都忙,夫妻倆對彼此和小孩的溝通太少,而女人對婆婆也不是那麼和顏悅色,男人看在眼裡,以孝順為本的他總是生氣很久,這些時候,他通常和朋友去pub喝到爛醉才回家,女人不是沒想過要改,只是這習性養成不是一天兩天,突然要戒有多難,於是她竟然開始習慣起丈夫疏離的態度,然而習慣並不是認同了,也不是不痛了,她深深愛著男人,然後,她發現男人有了外遇,大哭大鬧一番以後,婆婆要她隱忍,也答應幫她出頭,風波暫息。之後,小姑介入了婚姻之中長舌一番,使得男人對女人的厭惡感日增。其實不過就是家裡鬧失和,外人看笑話。婆婆出門必定提到這媳婦多惡毒、小姑總以為自己站在媽媽這邊就沒錯,也從不看場合的大肆批評女人。

  說真的,天下父母心。假如婆婆是女人的親生媽媽呢?還會站在男人這邊嗎?是男人外遇了不是嗎?小孩沒照顧好,全是女人的錯嗎?小姑呢?假如她是女人的妹妹呢?是為了姊姊抱不平?還是老是扯她後腿,挑她毛病?

  女孩和男孩牽著手走了好一陣子了,認識了那麼久,都相信了自己是對方的另一半靈魂,女孩脾氣有點倔,男孩有點木訥寡言,兩個人是甜甜蜜蜜的讓其他人都羨慕的,女孩相信男孩都懂她、能包容她的一切;男孩喜歡女孩的坦白直率、對自己的信賴。然而女孩的眼淚在那天拼命的落下來,為了男孩母親不諒解的一句:「如果這樣都講不聽,妳根本沒有替他想。」兩人明明約定好隔天一起出遊於是要先去載女孩的事情,在前一晚臨時被男孩母親否決,理由只是男孩需要多休息,女孩要來,自己搭公車或者計程車就好。女孩不懂,都說好的事情,怎麼會被以這樣的理由搪塞。

  如果男孩的母親,是女孩的母親,夜深了,怎麼可能讓自己女兒獨自出門搭車?又怎麼會說出那句傷人的「如果這樣都講不聽,妳根本沒有替他想。」?

  所以,依我說,這句話接下去的應該是「自己的小孩死光光」,假使總是覺得「事不關己,己不關心」,更或者是「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那不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嗎?《大學》裡面就有說到:「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不過就是推己及人的道理罷了。有時候換個角度,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其實許多事情未必是那麼絕對而必然的。

  生命裡如此、社會上如此,愛情中也是如此。有時候停一下,從對方的立場去想,改變自己的態度,也許生命能更加圓融而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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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您讓我想了許久......


什麼是超越你的我的?
什麼是超越自己的別人的?



答案...




不就是"愛"---愛得欣然接受,愛得甘之如飴嗎?

talenttsai 於 February 25, 2009 12:01 AM 回應 | 來源:218.162.67.32 |
  • 可惜在現實生活裡

    你的不一定是我的
    我的也未必是你的
    這樣的關係也有人稱呼他為愛

    我想你說的 就是愛情的真諦
    可惡的是 現在很多人混淆了

  • 版主 於 February 27, 2009 09:36 AM 回覆

 

我有個朋友 她的前男友曾要她在凌晨一點自己騎車回家
然後我朋友家是住在偏僻的山區....

這種男生真是該下地獄去的!!!

angel082315 於 February 26, 2009 09:58 PM 回應 | 來源:121.254.71.237 | 刪除 | 設為隱藏 | 檢舉
  • 對!!!
    下地獄

    先甩他兩巴掌

  • 版主 於 February 27, 2009 09:37 AM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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