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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值得的人,我才願意使用長篇大論的文字。
對你的話,簡短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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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嗎?
哈XP
moodchikage 於 September 7, 2006 11:28 PM 回應 | 來源:218.169.11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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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懶跑來這了@@~
- KASIM78718 於 September 8, 2006 06:50 PM 回應 | 來源:61.230.39.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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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誰誰~
哪個人這麼簡潔有力
該不會是我吧~?! - whitetree123 於 September 8, 2006 07:10 PM 回應 | 來源:218.169.8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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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句子太長,意思表達不清,到不如句子簡短有力呢!^^(像白話文跟
文言文) - MW 於 September 8, 2006 10:11 PM 回應 | 來源:218.35.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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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你^^
你是很值得說話的對象
只要你不要沒耐性就好了
whitedoll626 於 September 8, 2006 12:20 PM 回應 | 來源: 218.169.11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