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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值得的人,我才願意使用長篇大論的文字。

對你的話,簡短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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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嗎?
哈XP

moodchikage 於 September 7, 2006 11:28 PM 回應 | 來源:218.169.111.94 | 

  • 當然不是你^^
    你是很值得說話的對象

    只要你不要沒耐性就好了



    whitedoll626 於 September 8, 2006 12:20 PM 回應 | 來源: 218.169.111.178

  • 版主 於 December 28, 2008 03:43 PM 回覆 |
  • 我偷懶跑來這了@@~

  • KASIM78718 於 September 8, 2006 06:50 PM 回應 | 來源:61.230.39.234 |
  • 誰誰誰~
    哪個人這麼簡潔有力
    該不會是我吧~?!

  • whitetree123 於 September 8, 2006 07:10 PM 回應 | 來源:218.169.82.184 |
  • 大家都別猜了啦

    我想只要我願意跟你們說話
    或是不會顯露出無力跟你們溝通

    那就一定不會是你囉^^

    這只是個發洩文啦


    whitedoll626 於 September 8, 2006 08:17 PM 回應 | 來源: 218.169.122.187

  • 版主 於 December 28, 2008 03:43 PM 回覆 |
  • 如果句子太長,意思表達不清,到不如句子簡短有力呢!^^(像白話文跟
    文言文)

  • MW 於 September 8, 2006 10:11 PM 回應 | 來源:218.35.0.76 |
  • 但是我要表達的不是這個喔

    我要表達的只是一種無力再戰的心情
    還有值得與不值得^^



    whitedoll626 於 September 9, 2006 10:38 AM 回應 | 來源: 218.169.105.68

  • 版主 於 December 28, 2008 03:43 PM 回覆 | \
  • 我想我也可以寫一偏簡潔有力了
    而且我只要一個字就能表達你這篇所有的意思
    哈哈

  • muzan 於 September 11, 2006 09:22 AM 回應 | 來源:61.229.84.100 | \
  • 真的嗎?
    那你打算寫什麼字。



    whitedoll626 於 September 11, 2006 01:54 PM 回應 | 來源: 218.169.115.229

    在這麼久以後我猜是幹

  • 版主 於 December 28, 2008 03:44 PM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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